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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

关确定陈滢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周艺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5 11:21:55 点击量:

关确定陈滢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党支部确定陈滢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总支、党支部或院党委组织部举报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举报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线索。受理单位对举报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

陈滢同志于2019410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于5月下旬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公示时间:2019410日至415日(57天)

受理单位: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管理学院党总支;校党委组织部

办公地点:教学楼F105;新校区电气楼103

联系电话:586835155868890258688903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管理学院支部委员会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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