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毕业论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因病、就业面试等)需请假的最长不超过一周,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履行手续:
一、学生个人向指导老师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后,由学生家长发短信给班主任老师和论文指导老师确认请假理由。
二、学生填写请假条,经指导老师和班主任签字同意(都在班主任意见栏填写意见),由班主任转发家长短信给分管专业辅导员。
三、请假一天由专业辅导员完成审批;三天以内由副书记审批;一周以内由院长或书记审批。
四、学办盖章后一联留学办包老师处备案,另一联给指导老师备案。
五、请假到期后,由学生本人向指导老师、班主任报到;并到学办包老师处办理销假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如遇指导老师、班主任不在学校或不方便签字的,由指导老师、班主任发短信将意见告知专业辅导员。
2、其他实践性环节的请假参照本规定执行。
管理学院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