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程学院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各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学分要求如下:
1.2013级非艺术类专业需修满艺术类课程2个学分,非艺术类课程4个学分;艺术类专业需修满非艺术类课程6个学分。
2.其他年级非艺术类专业需修满艺术类课程2个学分,非艺术类课程1个学分;艺术类专业需修满非艺术类课程2个学分。
3.“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必须修读2个学分(课程任选)。
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1日
上一条:2016-2017春重修辅导课(单独开班)安排表
下一条:管理学院第八周常规教学相关工作(2017年春季)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 | 邮编:411104
电话:0731-58683554 |传真:0731-5868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