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71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孵化平台,学校持续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报和前期项目孵化期满考核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项目申报
(一)申请条件
1.项目团队原则上为湖南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项目团队为3-5人,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队申报。
2.团队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审核项目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以及项目所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3.遵守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入驻孵化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基地内正常开展工作。
4.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鼓励以技术、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申报。应具备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和较好的开发前景,创业项目须有具体的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5.项目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参加过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和专业结合紧密的、能够为在校生提供创业实践岗位的、有工商登记和实际运营的优先。
6.已入驻过孵化基地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3年入驻项目在本次考核优秀的,可申请继续孵化,原则上每个项目孵化期限不超过2年。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项目申请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团队向所在教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各教学院对本学院申请的入驻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初审、遴选、推荐并报送。
2.资格复查和评定。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入驻资格,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入围名单。
3.公示。将拟入围的项目名单通过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驻项目名单。
4.入驻孵化。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将组织入驻项目团队签订协议,根据实体规模安排办公场地,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入驻基地孵化。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含申请表和计划书,见附件1)
2.《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3.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项目立项文件等其它能说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3附于申报书之后,并一起装订成册)
(四)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及条件
项目孵化期间,项目团队应常驻基地。孵化工作室配备有办公家具、网络、水、电等基本设施和条件。
1.免费为入驻项目铺设网线开通网络;
2.免收入驻项目所有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等;
3.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入驻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4.在项目孵化建设过程中真实产生的费用(主要指耗材),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5.帮助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五)其他要求
1.各教学院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与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动员,发掘符合条件的优秀团队,切实做好入驻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2.所有申报的纸质材料需经各学院初审并签章。
3.通过评审的项目须签署《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后才能入驻基地,孵化期间的运行管理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团队应按要求在孵化基地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对申报立项后不需场地或经常无人在基地的团队,将取消立项,并扣减项目所在学院年终目标任务考核中基地指标分值。
二、前期项目期满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附件3)。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分为孵化项目营业额、税收额、团队建设情况、项目及产品市场情况、场地使用、项目成果转化情况等内容。考核采取量化记分的形式进行打分。
(三)考核程序
1.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发出考核书面通知;
2.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提交材料;
3.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组织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4.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5.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四)提交材料要求
1.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期满考核表(附件4);
2.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3.项目成果转化佐证材料(含作品、申报的专利、著作权,发表的论文以及各类比赛获奖)。
4.《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期满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5)
以上1-3项材料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经指导老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入驻项目总量的10%以内。
特别提醒:期满项目2024年未提交结题材料或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均予以撤项。
学校对考核合格的入驻项目,根据其孵化的实际情况和孵化成效予以一定的经费补助。
入驻团队在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项目团队入驻后,未按要求在场地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整改后仍无效者;
3.项目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7.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
8.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三、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请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17:30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给创新创业部干事唐梦婷,联系电话:19386681497,相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QQ:3997439915,过期将不予受理。
所交材料包括: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附件1)、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期满考核表及佐证材料(附件4)、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5)。
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入驻项目申报,xx学院+期满考核。
附件:
1.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
2.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2023年度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清单
4.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期满考核表
5.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期满考核信息汇总表
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24日
(审核:文山东 谭超 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