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党的建设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党建工作

管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2次专题研讨
作者:周艺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27 08:44:00 点击量:

 

5月13日上午,管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F103会议室举行2024年第五次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2次专题研讨。学院党委书记文山东主持学习,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徐运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文山东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徐运保领学了“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青年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的讲话”;党委委员、副院长潘立军领学了“习近平在重庆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维梅领学了“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党委副书记谭超领学了“习近平的重要文章《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文山东传达了学校党纪学习教育与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并对学院五月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他强调学习贯彻《条例》,首先要学深悟透、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重要的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徐运保作主题发言,他表示要抓牢党的“六项纪律”这个聚焦点,深发力、下实功,把各项纪律的内涵、重点、边界、关系等搞得更清楚、更透彻,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纵深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心组其他成员围绕专题研讨主题,紧扣自身职责作了交流发言。

文山东总结讲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务实学风。要把党纪要求升华为思想意识,内化为言行准则,最终体现到日常行为中。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行为是思想的外化。要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干在平常,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党纪为“标准杆”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党纪为“丈量尺”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在行动上“照镜子”,守牢廉洁底线。

(审核:文山东、谭超、单艳艳)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 | 邮编:411104

电话:0731-58683554 |传真:0731-5868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