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管理学院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学院工作实际情况,每学年第1学期第2周对上学期已毕业学生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资料进行专项检查;每学年第2学期第10周(期中教学检查前)对正在进行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资料进行专项检查。
2、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具体时间由管理学院教务办和各专业教研室协商确定,请各专业教研室在自查自检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好本教研室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资料,主动联系教务办老师,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3、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参加人员包括管理学院教学督导、主管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务秘书、教研室老师代表。
4、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专项检查资料包括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过程管理文件、毕业论文选题申报表、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毕业论文等。
5、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专项检查重点为工作是否按计划推进、文本是否规范、组织管理是否到位等。
6、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专项检查结束后,请各教研室主任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组织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整改工作。
7、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整改工作完成后,请各教研室主任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专项检查表》交教务办老师。
8、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完成后,各教研室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资料移交档案室;未经检查或整改不到位,不能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资料移交档案室。
9、本制度从2015年9月份开始执行。
附件:《管理学院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专项检查表》
管理学院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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